一、高处作业“十不准”
1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深度近视眼等疾病不准登高。
2无人监护不准登高。
3没有戴安全帽、系安全带、不扎紧裤管时不准登高作业。
4作业现场有六级以上大风及暴雨、大雪、大雾不准登高。
5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
6梯子无防滑措施、未穿防滑鞋不准登高。
7不准攀爬井架、龙门架、脚手架,不能乘坐非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登高。
8携带笨重物件不准登高。
9高压线旁无遮拦不准登高。
10光线不足不准登高。
二、施工安全“十不准”
1不准爬脚手架和坐吊篮上下。
2不准穿高跟鞋、拖鞋、硬底鞋、赤脚施工。
3不准在架上追打、嬉戏和吵闹。
4不准酒后作业和带病施工。
5不准非机械工任意开机。
6不准非电工搭接电线。
7不准在外架和楼板上超载和集载。
8不准在上面向下扔物抛物。
9不准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员在工地施工。
10不准违反任何安全施工纪律和条例。
三、施工现场“十不准”
1不戴安全帽,不准进现场。
2酒后和带小孩,不准进现场。
3井架等垂直运输不准乘人。
4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及硬底鞋上班。
5模板及易腐材料不准作脚手板使用,作业时不准打闹。
6电源开关不准一闸多用,未经训练的职工,不准操作机械。
7无防护措施不准高空作业。
8吊装设备未经检查(或试吊)不准吊装,下面不准站人。
9木工场地和防火禁区不准吸烟。
10施工现场各种材料应分类堆放整齐,做到文明施工。
四、安全行车“十不准”
1不准酒后驾驶车辆。
2不准私人动用公车,完成任务后严禁车辆不归位、乱停乱放。
3不准超载、超速、超员。
4不准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5不准带故障出车。
6不准让车不让速,严禁占道行驶。
7不准穿拖鞋、背心、短裤驾驶车辆。
8不准(大雾天)事先不请示冒险驾驶车辆。
9不准与乘车人闲谈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10不准强行超车、变道和繁华地段超车。
五、电焊气割“十不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