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发布了。
自2020年11月1日起新立项的项目或2021年1月1日前未完成施工图审查的项目适用本意见。
改革内容:
1、取消一般工程强制性施工图审查。
除轨道工程外,不再强制要求建设单位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2、是实行勘察设计质量承诺制。
建设、勘察、设计等单位提交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及质量承诺书即可办理下一环节手续。
3、是实行专家评审制度。
组建专家库,组织专家对按比例抽取的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评审。
4、落实勘察设计质量终身制。
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服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建设、勘察、设计等单位主体责任和相关人员的终身责任。
附全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9〕3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政府关于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实现项目审批“最多跑一次”的目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对标先进地区、坚持改革导向,简化审批环节、依法加强监管,深化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提升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项目审批效率,落实建设工程质量主体责任,提高勘察设计质量。
二、改革内容
(一)取消一般工程强制性施工图审查制度
从实施之日起,除轨道工程外,不再强制要求建设单位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单位可自行确定是否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
进行施工图审查的机构可以是具有相应资格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也可以是资质与施工图勘察设计单位相同或更高的其他勘察设计单位。
(二)实行勘察设计质量承诺制
建设单位在申请《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需提交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报告),并提交勘察设计质量承诺书。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应承诺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报告)完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规定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勘察设计质量负终身责任。
建设主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