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设计单位要规范出图签字盖章程序。勘察设计文件必须有勘察设计人员、注册执业人员、专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人员资格专用章、出图专用章。
勘察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编制的勘察设计文件的第一责任人,终身承担责任。总工程师、总建筑师对负责的勘察设计文件终身承担技术责任。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注册执业人员及编制(设计)、校对、审核、审定等环节相关人员,依据职责对其签字盖章的勘察设计文件终身承担相应责任。
三、强化监管
(一)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市建委出台专家评审管理的相关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设计、质量、安全、建筑执法等部门的联动机制,确保勘察设计质量承诺制和专家评审制度落实到位。
(二)严肃追究责任
对专家评审和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者由于勘察设计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依法严肃处罚。对违反承诺的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和有关人员,同时采取下列措施,并将处罚情况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
对建设单位违反承诺导致勘察设计质量降低的,责令整改,造成质量事故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并进行处罚。提高该建设单位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专家评审比例,对专家评审的项目提前专家评审程序,专家评审通过前不予发放《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对勘察设计单位违反承诺,导致勘察设计文件违反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规定的,提高该单位勘察设计成果的抽查比例,责令其整改并依法予以处罚。
(三)加强信用管理
按照国家、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有关文件和《长春市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将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和从业人员履行勘察设计责任情况纳入信用管理。
建设单位因勘察设计发包、质量管理、违反承诺等受到处罚的,通报行业主管部门降低其信用等级。
勘察设计单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规定进行承揽和勘察设计的,降低信用等级,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环境污染或生态环境破坏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建议省住建厅重新核定其资质等级。
四、实施日期
自2020年11月1日起新立项的项目或2021年1月1日前未完成施工图审查的项目适用本意见。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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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已有多地取消施工图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