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防护栏杆技术标准》的公告现批准《建筑防护栏杆技术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T 470-2019,自2020年6月1日起实施。
5.5.2 纤维增强复合材料表面应进行处理或涂装,应平整光滑、颜色均匀,没有裂纹、毛刺、纤维裸露。
5.5.3 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型材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切割面应进行磨边处理,并应涂覆涂料,涂层应平齐、无分层;
2 型材上打孔的边缘应进行磨边处理,并不应出现劈裂、分层现象。
6 安装施工
6.1 一般规定
6.1.1 进场安装的建筑防护栏杆构件及附件的材料品种、规格、色泽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建筑防护栏杆构件安装前应进行检验,不合格的构件不得安装使用。
6.1.2 建筑防护栏杆的安装施工应有施工方案。
6.1.3 建筑防护栏杆的防雷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 50601的有关规定。
6.1.4 在建筑防护栏杆安装施工前,安装施工单位应会同相关单位检查现场情况,确认现场具备防护栏杆施工条件。
6.1.5 应检查主体结构施工偏差、预埋件安装位置或预留槽口尺寸和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当安装预埋件或预留槽口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应采取补救措施;主体结构未埋设预埋件或预留槽口时,应重新设计连接方案。补救措施及新设计方案应经原设计单位审查认可。
6.1.6 建筑防护栏杆施工应按各工序技术控制标准执行,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未经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隐蔽工程应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1.7 建筑防护栏杆的施工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护栏杆分格轴线的测量应与主体结构测量相配合;
2 应对安装防护栏杆的主体结构层间进出位置进行测量、监控;
3 应定期对防护栏杆的安装定位基准进行校核。
6.1.8 对高层建筑室外防护栏杆的测量,应在风力不大于4级时进行。
6.1.9 建筑防护栏杆安装过程中,应及时对半成品、成品进行保护;在构件存放、搬运、安装时应轻拿轻放,不得碰撞、损坏和污染构件;对型材、玻璃等构件的表面应采取保护措施。
6.1.10 焊接作业时,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焊渣溅落在支承构件和玻璃表面上。
6.1.11 室外金属防护栏杆所用的铝合金型材,应将电泳喷涂、粉末喷涂、氟碳喷涂等非导电性的表面处理层除去后再安装防雷连接件。防护栏杆与不同金属防雷连接件间应采取措施防止双金属产生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