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探索建立容缺机制。研究制定告知承诺、容缺办理制度规范。对符合申请条件、核心要件齐全的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推行“容缺审批”。对达成明确投资意向的社会投资项目,实施“模拟审批”,待手续完备后即时转化为“正式审批”。
10.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对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政策不明等因素导致出现失误和偏差、造成一定损失或影响,以及未达到预期效果的,给予容错免责或从轻、减轻处理,对存在的失误和偏差,在容错的同时必须予以纠错。对容错免责的干部,在考核评价、评先选优、选拔任用、职级职称晋升等方面不受影响。对容错从轻、减轻处理的干部,在影响期满后同等对待,合理安排使用。
四、强化大数据支撑
11.构建一体化推进体制。实施大数据发展战略,发挥大数据在流程再造中的重要基础性作用。加强部门职能衔接,构建统筹协调、上下协同、左右联动、高效运行的新体制新模式。调整优化大数据主管部门职能,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强化规划编制、标准制定、业务指导、监管督查、评估改进等职责,减少微观事务的参与和管理。制定大数据人才专项计划,实施“十百千”工程,每年引进10名大数据领军人才,评选认定100名大数据高端人才,培养1000名中高级大数据专业技术人才。探索以聘任制公务员等方式引进大数据人才,充实省市两级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大数据专业知识培训。加大网络安全管控力度,建立网信、公安、国安等一体化指挥体系。
12.统筹基础设施建设。按照“一个平台、一个号(码)、一张网络、一朵云”总体思路,坚持省级统筹、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多元参与,优化基础设施布局。每年发布省级统建清单,推进政务云、政务网和通用信息系统集约建设。加强自建系统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制定改造升级和整合计划,分类分批接入统一平台。2020年6月底前,“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等重点领域系统全省一体化运行。2020年12月底前,省级层面率先普及党政在线协同办公、移动办公,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快5G基站建设,推动大规模商用。
13.加强数据资源体系建设。推动业务与数据深度融合,构建规范统一的数据资源体系,加快推进历史数据电子化,建设山东“数据湖”。2020年6月底前,实现人口、法人等基础数据全归集。深入破除“信息孤岛”“数据烟囱”,定期发布省市政务数据共享开放责任清单,健全常态化数据供需对接和省级数据向各市返还机制,推进数据共享。开展“数聚赋能”专项行动。加快区块链技术集成创新和融合应用,探索利用区块链数据共享模式,促进业务协同办理。建设济南、青岛“数据谷”。建立数据共享开放评价指数体系,加强部门数据共享开放应用质量的动态监测评估。